问题 | 欠平台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拖欠网络借贷平台资金是否为合同欺诈行为,需依据实际情况予以界定。
若借款方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便抱持着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之意图,运用虚构事实以及掩饰真相等手法行骗取借款之实,且骗得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然而,若仅仅是由于经济状况不佳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短期内无力偿还债务,通常并不足以构成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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