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案数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作为司法实践当中落实合同诈骗罪所涉及的涉案金的认证过程中,我们通常会着重关注犯罪嫌疑方通过欺诈性的手段实际攫取的财产价值。
大致上来看,如果存在着以非法占有金钱或财产物质为主要目的、在与他人签署或者最终执行相关的合同过程之中实施了欺骗性行径,并且已经从中成功骗取到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涉案金达到一定程度的话,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合同诈骗罪。 然而,关于“数较大”这一概念的具体标准,实际上是会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状况而产生差异的。 例如,在某些特定的区域内,如果诈骗所得的金达到了两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属于“数较大”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