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从犯四年后自首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诈骗罪行的从犯,倘若他们在案发四年之后自觉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原则上可以依法享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够完全逃脱法律的制裁,因为法院在对其进行量刑时,需要全面、深入地考虑整个案件的所有相关情节和因素。 如果涉案的从犯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且其所实施的罪行情节较轻的话,再加上他们主动归案的行为,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因此而得到较为显著的从轻处罚。 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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