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诈骗罪,亦称贷款诈骗罪,乃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指在缺乏还款能力或无意偿还的情况下,通过违法手段意图非法独占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大额贷款。
该罪行的构成要素大体如下: 1.行为人心理层面:须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即已然得知自身无法偿清贷款,仍蓄意从金融机构骗取巨额款项; 2.客观行动方面:必须实施了具体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不正当欺骗手段,诸如编造引进外资、投资项目等虚伪借口,出具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等行为; 3.犯罪主体系:常人皆可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只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4.被害对象与客体:主要涉及银行等重要金融机构的贷款所有权益以及国家关于贷款监管制度的法律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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