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被告诈骗是由派出所抓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倘若涉及到金融诈骗类犯罪活动,通常都会首先由公安部门来负责立案侦查工作,而派出所等机构亦包含在内。
然而,借债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了金融欺诈行为,这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判定。 金融欺诈,即利用虚假信息或者掩盖事实真相的手段,来达到非法获取他人数额较大的私人财产的目的,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此,若是单纯由于债务关系引发的欠款问题,借款方当事人没有任何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同时还未实施过虚假陈述或者隐藏真相,那么该行为便不能被归类为金融欺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那些利用金融手段骗取公司或个人财物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较大,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并且还要缴纳罚金; 若被告人的涉案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而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行为极其恶劣的被告,将遭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外加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当然,刑法中还有专门针对某些犯罪行为的特殊规定,请参照相关法律条文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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