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骗货物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合同诈骗罪种下的骗取货物之行为应当判处何种刑罚,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及所骗取货物的价值数额而定。
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骗取的货物价值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反之若数额更大或是具有严重情节者,其面临的将是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裁决; 如若犯罪分子骗取的货物价值数额极其巨大且存在其它严重情节,则将有可能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会被课以罚金或是全部没收其人身所有资产。 在衡量具体判处的刑期长度上,会充分考虑罪犯的认罪悔过态度、是否积极退回赃物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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