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衡量合同诈骗罪成立与否的标准,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关键要素: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主观意图;
这一行为是通过在签订或履行合同时欺骗对方当事人来实现的,而这种欺骗可能涉及到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等行为; 另外,犯罪嫌疑人还应在实施上述行为时骗取到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金额必须达到较大的程度; 在此基础上,犯罪嫌疑人才可以被视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例如虚构单位和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 利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以及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手段; 亦或是在没有实际执行合同的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途径,引诱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具备执行大额合同的能力,进而与其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最后一种情形就是在收到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款项、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选择逃逸等手段将这些财富占为己有等行为均可认为是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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