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20000元如何处理好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当行为人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20000元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的范畴。
具体而言,若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并且其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那么就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倘若行为人的涉案金额达到了巨大程度,或者还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而当行为人的涉案金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还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他们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最重刑罚。 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取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立即逃离现场的; 以及(5)采用其它各种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对于此类事件,作为受害者的你应该尽可能迅速地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案件,及时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资料,例如合同文本、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等,以方便公安机关展开深入调查工作。 此外,倘若犯罪嫌疑人事先决定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还赃物的话,他/她在审判量刑时或许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减轻处罚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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