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诈骗几个人构成犯罪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般的团伙诈骗案件来说,三名或以上的罪犯便构成犯罪事实。
因团伙诈骗属于一种集体性的共同犯罪形式,多名罪犯共同联手,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使诈骗活动更为轻易地得手,从而加大了其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共同犯罪即为有两人及以上共同怀有故意犯罪意念之行为。 即使两名以上的人共同产生过失犯罪行为,也不必将其视为共同犯罪来衡量处理; 但是,针对那些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员,应依据他们各自所犯下的罪行分别进行处罚。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即便团伙内的各成员在诈骗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获得的成果有所差异,但只要他们确实参与并实施了诈骗行动,那么他们均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对于那些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的从犯者,依照法律规定,应予以适当减轻刑罚,甚至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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