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定义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结果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件,其裁决结果往往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情节严重程度,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具体危害和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最后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进行精准的量刑判决。
若犯罪嫌疑人行径符合法定的信用卡诈骗行为特征,例如擅自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或者利用已宣布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或者以欺骗手段采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行为等等,同时经过法院严格公正地审判后,已经确认了其罪行属实,那么便会给予其对应的刑事惩罚。 至于惩罚的力度大小,需要根据诈骗金额的多少,是否积极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是否能够主动投案悔过且提供重要线索协助警方破案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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