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金额认定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定诈骗案中涉及的具体金额时,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各种类型的证据材料,其中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典型方式:
首先是书证,例如能够明确揭示诈骗行为及其涉案具体金额的各类合同、借款凭证、收款凭据等书面文件; 其次是物证,即与诈骗活动直接关联的各类物品; 第三种是证人证言,即了解案件实际情况的证人所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词; 第四种是被害人陈述,即受害者对于自己遭受诈骗的整个过程以及具体损失金额的详细描述; 第五种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口供及辩护,这也是判断诈骗金额的重要依据之一; 最后是银行转账记录、交易流水等财务凭证,这些资料可以清晰地展示资金的流动方向和具体数额。 此外,还包括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能够直观反映诈骗情况及金额的各类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