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类诈骗要达到多少数额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借款类诈骗案件的赃物价值认定规范,往往与普通诈骗罪所适用的标准保持一致。
在国内大部分地域,凡涉及到诈骗行为导致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损失达到三千元人民币至一万元人民币范围内,都已满足刑事案件立案的基本条件。 借款型诈骗行为的本质在于,犯罪嫌疑人借助借贷名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诈骗行为。 然而,如何判断这类案件确实构成诈骗,不能仅仅依据其赃物价值这单一要素,而是应当结合诈骗行为发生时所采用的手段、对涉案资金的处理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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