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贷罪立案之前会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诈骗银行贷款的违法行为正式立案之前,涉案人员仍有可能受到司法机关的拘留。
然而,若公安部门在进行侦查工作时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并且满足法律设定的拘留要求,那么他们有权采取先行拘留的措施。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对现行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若存在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便可依法实施先行拘留: (1)正在准备实施犯罪、正在实施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2)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为罪犯的; (3)在其居住地或周围环境中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状态下的; (5)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信息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诈骗银行贷款案件在立案前都必须拘留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