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怎么被判定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乃是指那些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并违反了信用卡管理法规,通过运用信用卡来实施诈骗活动,从而获取大量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法律认定时,往往涵盖如下几种具体情况:1.对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通过以虚假的身份证件验证方式所领取的信用卡,均视为适用信用卡诈骗罪。 2.针对已作废但却被非法使用的信用卡现象,亦可纳入刑法打击范围之内。 3.未经持卡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信用卡的行为,同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4.恶意透支行为,即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了规定的信用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行经过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也将被视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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