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运用欺诈方法非法获取大量公众资金,情节严重的行为。
然而,存在着以下几种情况并不被视为集资诈骗罪: 1.缺乏非法占有目的性:假如行为人所进行的筹集资金活动是出于合法且正常的生产运营需要,同时他们具备合理的偿债计划以及实力,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带有将资金占为己有的不良意图,从而一般的来说不会构成集资诈骗罪。 2.并未采取欺诈手段:在集资过程中,如果行为人能够真实地向投资者披露资金的实际用途、可能面临的风险等信息,而非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来吸引投资,那么同样也不能被认定为此类犯罪。 3.未达到法定数额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集资诈骗的金额尚未达到较大的标准,则无法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