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的最新刑法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确认定的,以谋求非法占有的方式,在履行订立或履行各类合同的过程中,故意欺骗方式从相对人手中骗取大量财物的犯罪行为。
该法条规定:“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而对于那些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律后果: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3)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在收取对方当事人给予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匿的; (5)采用其他各种手段从对方当事人手中骗取财物的。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衡量标准,将会因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司法实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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