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需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所需的关键证据,主要涵盖了以下各方面内容:首先,需要有关犯罪主体身份的充分证据,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以确保犯罪嫌疑人已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其次,应提供足以证明信用卡诈骗行为实际发生的证据,例如信用卡交易记录、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以便明确揭示出非法占有、恶意透支等违法行为; 再次,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陈述等也可作为补充性证据,进一步佐证犯罪事实的存在; 此外,还需收集与案件相关的书面证据和实物证据,如伪造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的相关物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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