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工程合同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程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是指行为人为实现自己的不法目的,通过在签订及执行工程合同时欺骗受害者,从而非法获取对方当事人财务资源,且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工程合同诈骗行为的判定,我们需要全面地分析以下几点关键性要素: 首先,考察行为人其是否持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意图。 此项内容往往可以通过分析他们在合同的履约能力、实际操作、以及对所获财物的处理方式等多角度进行评估。 其次,我们需要审视其在签订和履行工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欺诈行为,这里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虚假单位或者假冒他人名义、编造不存在的工程标的、提供虚假的担保等方式。 最后,我们还需要根据诈骗涉及的金额大小来衡量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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