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即指以非法占有所获得的利益为其核心目的,在与他人签订并执行合作合约的全过程中,通过各种虚构事实或是隐瞒真实情况等欺诈措施,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务资源,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要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关键要素: 首先,犯罪主体可以是任何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其次,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为之,且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再次,客观上需要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实施了诸如虚构合同主体、夸大合同标的价值、伪造履约能力等欺诈行为; 最后,犯罪客体是一种复合性的侵害对象,既包括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也涉及到了国家对于合同的监管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