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自诉还是公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乃典型的公诉案件之一。
所谓合同诈骗罪,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所签、所履约的合同约定标的物为目的,在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使合同相对方遭受财物损失,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严重违法行为。 在我国现行刑法制度下,公诉案件系由国家公诉机关,即各级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控告权,请求司法审判机构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被告进行刑事追责的案件类型。 合同诈骗罪不仅侵害了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正常监管秩序,同时也侵犯了社会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因此,此类案件往往需由国家公诉机关通过严谨的侦查、审查起诉等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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