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公司的诈骗案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倘若有人建立了公司并采取欺诈的手法谋取公共及私人财物,则这名行为人将有可能被归类划分为诈骗罪行。
具体裁决结果将会依照涉及财物数量的规模及其违法情节的轻重而有所区别。 若该起诈骗行为所涉金额规模相当庞大(此处特指大于特定数值),那么当事人就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支付责任。 然而,若诈骗金额庞大至极或存在其他严重的犯罪表现如反复实施诈骗、使用暴力等恶劣手段,那么当事人将有可能会遭受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处罚,同样也需承担缴纳罚金的义务。 至于那些诈骗金额极其巨大或具有其他极其严重的犯罪情形如团伙作案、导致严重社会负面效应发生等的犯罪分子,他们则有可能会面临长达十年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罚,并且还有可能被要求额外上缴罚金或是充公其财产作为惩罚。 在做出最终裁判时,我们不仅要综合考量整个案件所呈现的全部事实与相关证据,同时也要仔细审阅被告一方的行为究竟符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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