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的范围有多大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下的强制性措施之一。
此等措施的适用范围一般仅仅限于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住宿地点,倘若相关人员并无固定住所,则可能需在警方指定的特定居住点施行相应的监禁措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禁止在拘留中心以及专用的侦查办公室或犯罪调查办事处实施。 对于已经被判定进行监视居住之人,除非得到执法机构的明确批准,否则他们不得擅自离开被监禁的驻地; 同样未经授权也不能私自与他人或其他通讯设备进行交流互访; 在接受询问取证时必须立即出面回答问题; 不得以任何手段侵犯和破坏目击证人的作证权利; 也不得刻意篡改,伪造或是编造证据材料; 至于销毁,更是绝不容许。 监视居住的期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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