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所几天案件会到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案件自进入看守所直至移交检察机关的具体时长往往受制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正常情况下,当公安机关对涉及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即拘留)并认定其有必要进行逮捕的时候,应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审核与批准申请。 然而在特定条件下,这种申请审核与批准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最多可达四个自然日。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性质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来说,申请审核与批准的期限甚至可被延长至整整三十个自然日。 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核与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换言之,最快只需三至七个自然日,最迟则可能长达三十七个自然日,案件便能顺利地到达检察机关。 然而,以上仅为一般的法律规定,实际情况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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