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羁押时间计算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是从执行拘留之日期开始计算的。
若公安机关对已经实施拘留的人员,认为其有必要依法予以逮捕的话,应当在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到跨地区或多次犯罪的情形以及有多名同案犯存在的情况时,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递交审查批捕申请的时间则会相应地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针对那些在多个地点作案或是频繁涉案的重要嫌疑人,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捕申请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总的来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最长可达37天。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由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实际的羁押期限也许会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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