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可以会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种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间,律师享有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然而这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才能进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必要的监控和管理,以保证审判过程的公正合法性。 而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会面,则是为了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进而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在一般的情况下,对于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及恐怖活动罪行等严重犯罪案件,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欲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须征得侦查机关的许可才可进行。 至于其他案件,辩护律师一旦提出会见申请,侦查机关通常应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予以安排。 然而,若出现特殊情况,侦查机关有权拒绝辩护律师的会见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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