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羁押时间规定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在法律实践中属于强制性的手段之一。
多数情况下,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拘留行为,若判断其可能涉及到逮捕之必要,应当在拘留发生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请求。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相应延长,由原本的三日延长至四日。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那些流窜作案、频繁作案和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请求后,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从理论上讲,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最长可达37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则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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