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押看守所37天会有结果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对于被实施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通常不能超过37个自然日。
然而,在这一期限范围内是否会得出关于案件的实质性结论则要依实际案情而定。 如果在这段时间内,负责调查的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对案件的全面侦查工作,并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确凿无疑且证据充足,那么他们将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 在此之后,检察院将对相关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如果认为满足逮捕条件,便会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从而使案件得以继续深入调查; 反之,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他们就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必须在接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然而,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可以选择变更现有的强制措施,例如将其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虽然经过37个自然日的拘留期后仍然无法确定最终的定罪与量刑情况,但是往往能够得到关于是否应批准逮捕的关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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