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拘留多少天可以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刑事法律问题的诉讼程序中,倘若涉案人员遭到警方的拘留拘禁,其家属往往无法立即行使探视权以表达关心与关切之情。
然而,法律规定了涉案人员拥有自首次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受到其他强制措施之日开始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的权利,且在侦查阶段,律师有权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会谈协商。 在常规状况下,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员认为有必要将其升级为逮捕形式,则应在拘留执行完毕之后的三天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的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案件,公安机关应将请求审查批准的期限适度延长,由原本的三日顺延至四日。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书后,应对此进行限期七日内的审批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最终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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