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由哪些部门决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是由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进行掌握及决定。
针对现行违法行为或大规模反复性的不法行为,如果涉事人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当地公安局则有权优先实施拘留行动: 正在预谋策划犯罪活动、实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被害者或者目击现场的人员直接指认其犯罪事实的; 在家属或居住地点发现有力的犯罪证据的; 犯罪行为发生后企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正在逃亡过程中的; 具备毁灭、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未透露真实姓名与住址等个人信息资料而且身份无法确定的; 具有流离失所、多次作案、伙同他人屡次作案等重大嫌疑的。 而在人民检察院直接负责处理的案件中,若符合以上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的,应由人民检察院做出明确的决定,并由当地公安局负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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