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如何实施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人民法院对于逮捕的实施过程中,通常遵循着如下的法律流程:
首先,当法院在经过深入研究和审核之后,认定有必要对特定罪犯实施逮捕时,它将会向国家公安机关发放一份逮捕决定书; 然后,公安机关会收到来自于法院的逮捕决定书,该机构需要承担起执行逮捕行动的重任,积极履行职责。 在实际执行逮捕过程中,公安机关的执行人员需要向被逮捕人士展示逮捕证,并且命令其在逮捕证上签字或盖章以便确认被捕事实。 倘若遭遇到被逮捕人拒绝配合执行的情况,执行人员将必须在逮捕证上予以相应书面记录。 在完成逮捕工作之后,应当马上把被逮捕者送往当地的拘留所或者其他专门的看守场所进行羁押,最晚不能超过24个小时。 除非遇到无法实时通知或者联系到相关家属的确切情况,否则应该在逮捕后的24小时之内,通过适当的方式将逮捕信息告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此外,公安机关还需在执行完逮捕任务后的24小时内进行一次详细的审讯盘查。 整个逮捕过程都必须以严谨的法律规定为依据,确保被逮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