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逮捕最长多久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要求,检察官所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时限通常为七日。
若公安机关对已被正式拘留的人员,基于判断认为存在应当被逮捕的必要,则应于拘留期结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的申请。 若遇到特殊情况,例如复杂案件、连续作案或团伙作案等情形,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间可延长一日至四日不等。 若犯罪嫌疑人为流窜作案者、多次作案者或结伙作案者,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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