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下逮捕令后多久才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认定犯有开设赌场罪而遭到逮捕之后,到真正获判刑罚的间隔期究竟应有多长这个问题,实际上并无固定的准则。
根据普遍性的惯例来看,任何形式的刑事案件,都必须依照侦查、检察调查以及审判这三个环节依次进行。 在侦查阶段,当事人的拘留期多不得超过两个月,如遇疑难杂症或案情较为复杂者,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审理,但最长也不能超过一倍的时限; 至于检察调查阶段,通常规定的最长周期为一个月,但是针对某些严重或复杂的案件,这一期限则可以进一步延续半个月; 倘若案件还需接受补充侦查,便可将卷宗递交回原本负责调查的公安机关予以完善,每一次补充侦查所需的时间均为一个月,但最多只能进行两次。 最后,审判阶段如果采用简易程序,则通常要求在20天之内完成判决,只有当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时,方可相应地延迟至一个半月的限度; 反之,呈请采用普通程序处理的案件,其审判周期通常为两个月,但是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除非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料之状况,且已得到上级法院许可,否则不得超时限进行。 总的说来,最终的判刑时间,还得视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才能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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