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判刑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审判中,服刑期限通常自裁判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在正式受审前往往会被依法采取相应的拘留措施进行羁押,因此在此期间内的每一天都应被视为已经服完全部或部分刑期。 举个具体例子来说明,如若被告被认定犯有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罪行,那么他们在进入监狱之前的所有拘留时间都可以折合为他们实际应该服刑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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