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审理是否需要换押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长审理之时,一般并不涉及更换羁押令。
所谓延期审理,往往是由于出现了法定的特殊原因,从而使案件无法按照原定日期完成审判工作所需的期限,规定必须要将审理期予以适当延长。 然而,更换羁押令则主要产生于案件的司法管辖权有所变更,或者是诉讼过程中的阶段转换之际。 在需要延期审理的情况下,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在其原有之羁押状态下平稳不变,便通常无需更换囚禁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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