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刑期通常自案件的判决开始执行的那一刻起算。
若有罪犯在判决执行为止所需要的时间之前已经被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将被视为对应一日的刑期进行抵扣。 以管制为例,一天的羁押可被换算成两天的刑期; 再如拘役和有期徒刑,一天的羁押则可以抵消一天的刑期。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羁押时间过长而导致的司法不公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