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在哪宣布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实施刑事拘留措施通常在公安机关进行案件办理的场所公开宣布。
当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必要对涉嫌罪行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此类拘留手段时,会选择在适当的办公地点向该名犯罪嫌人正式宣布并实施这一指令。 而在执行刑事拘留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将向犯罪嫌疑人展示相关的法律文件,并且详细通知他们所拥有的所有权利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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