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会不会随时送看守所去监狱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实行监视居住的被拘禁者并不需要随时调往看守所或监狱服刑,然而如若这些被监视居住人员出现违抗相关规定的行为,或调查案件的情况发生了重大改变,致使继续实施监视居住毫无意义或不再适宜,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需要解除该项相对较为松弛的强制性措施,并被送往看守所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
监视居住作为一种相对宽松的强制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在确保诉讼程序顺利推进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减轻对被监视居住者的束缚和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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