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能见家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遭受监视居住的人士而言,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依然享有与家属会面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若是案件发展并未对调查工作造成严重干扰或阻碍,经过执行机构的严格审批程序后,监视居住者即可有机会与同住的家属以及辩护律师进行交流、座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会见谁,执行机构都会指派专门人员在场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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