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半年期满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长达六个月的监视居住执行期结束之后,涉事人员未必会留下案底记录。
在此过程中,监视居住仅仅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构成最终的犯罪判决及相关处罚。 只有当嫌疑人在后续的调查、检控以及法院评审等环节中,经由法律规定的程序被判定为有罪,并且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时,才会产生案底记录。 然而,若最终证实其无罪,或者案件因其他原因被撤回、不起诉等情况发生,则不会留下案底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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