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意味着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监视居住变更为看守所监管的情况或许标志着案情发生了显著的转变。
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未能遵守监视居住中的相关规定; 或是新发现的证据使司法机构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将嫌犯羁押于看守所之中。 另外,这种变化还可能源于司法机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重大安全威胁给予了高度关注; 亦或者为了保证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阶段能够井然有序地推进,于是决定采取更为严谨的羁押措施以确保诉讼流程得到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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