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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的期限满了,可不可以再延迟执行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监视居所的期限临近结束之际,通常情况下无法任意地延长其执行时间。
参考规定,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超出这个界限,应该立即解除对相关人员的监视居住措施。
唯有出现新的法定情由以及充足的证据支持,并经过法定程序的严格审查与批准,方能再次决定是否对相关人员实施监视居住等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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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