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监外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所涵盖的时间跨度大多相对短暂,因此并不常见监外执行的情形。
唯有那些已经被司法系统依法判决有罪的罪犯,才具备监外执行的资格。 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面对某些法定且紧急的状况时,即时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自由并将其采取强制手段的行为。 若在施行刑事拘留的过程中,被拘留者表现出不适宜继续羁押的情况,相关部门可能会考虑变更其所处的强制措施,例如提供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替代方案,然而这些都不能视为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