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的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能出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跨越省界的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长与本地同类案件所体现出的特征并无显著差异。
通常来讲,在实质意义上,对于涉嫌构成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其被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在此期间内,若公安机关经深入调查后,认定犯罪证据确凿充足,便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对该嫌疑人进行逮捕; 反之,若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则将依法释放该名犯罪嫌疑人。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实际的拘留期限还需根据案件的复杂性以及侦查工作的推进状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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