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能探望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刑事指控期间,亲友们一般无法前往探视。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自身直接接受的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行临时性剥脱人身自由之强制性手段。 在案情陈述与侦破阶段,为防止干扰调查从而保障案件的正常推进,通常禁止亲友们前去探望。 然而,被指控犯罪者具备权力邀请专业律师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及辩护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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