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哺乳期会实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符合批准逮捕之规范要求,即使哺乳期间亦可依法执行逮捕拘留。
刑事拘留乃指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案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在面临特定法定紧急状况之时,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拘留人员之时,务必出示相应拘留证明文件。 经过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面审查之后,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随后将依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如需逮捕,则应在拘留期限之内,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若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无需逮捕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或者在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之后,再向人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 3、若拘留期限届满,案件仍未办结,且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4、若存在相关法律规定之情形之一的,则撤销案件。 对于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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