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期满需要办什么手续和证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之后,执法机构应立即解除了对相关人员的监视居住管制。
被监视居住者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利提出解除监视居住的请求。 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特定的证明材料,执法机构将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处理。 然而,可能需要被监视居住者积极配合完成一系列相关的解除手续及文件签署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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