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67天怎么没结果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长达67日仍无定论,这可能源于多种因素。
通常而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若超越此期限且尚未恢复人身自由,则很有可能因案件错综复杂或已获得批捕许可而受到限制。 而在获取批捕许可之后,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通常为两年,但对于案情过于复杂的个案,这段时间内的延期许可可适当延长。 此外,公安机关也可能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罪证,并需对其犯罪事实进行重新审查和认定,从而导致侦查期限的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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