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前通知家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对于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有义务在拘留决定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其家属发出书面通知。
然而,若出现无法通知或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而通知可能妨碍侦查工作进行的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可暂缓通知,直至相关阻碍因素消除之后,应立即将拘留决定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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