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算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机构对其直接受理之案件,在侦办过程中,遭遇法定紧急状况之际,针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而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一般而言,倘若出现正在预备犯案、实际执行犯罪行为,抑或是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等情况,公安机关或检察机构便有可能采取刑事拘留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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