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刑事立案能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者,通常不被允许实施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乃是国家机关如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等针对其直接管辖之案件,在具体调查侦办期间,遇到法定之紧急状况时,对涉嫌现行违法或严重犯罪嫌疑人施行之一种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严厉手段。 此类手段大多是在刑事立案程序完成后,根据已获取的初步证据及犯罪嫌疑而依法行使。 然而,在某些极端紧急的情况下,例如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且嫌疑人可能逃逸、自残甚至自杀等,亦可先行采取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但必须在随后尽快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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